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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09年鼓励首套购房和改善性购房时,二套房甚至多套房都享受了政策优惠,不少改善性购房者都是按照当时的优惠政策,如首付两成、利率七折计算的购房能力,并按此买了房子,其中主要是期房。但根据不封顶就不能办理贷款的政策,很多购房人虽然买了房,但未能办下来贷款。而根据京11条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就全面执行新的政策。这样,不少购房者就被“晾”在了优惠政策退潮后的沙滩上。
对此,网友提出,北京市国11条是“一刀切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并组建成立房地产调控受害者联盟以引发两会代表与政府调控决策部门关注。网友发帖称,2009年下半年购房但是还没有办理完贷款的购房者在北京市新政中受到损害,首付从原来的两成或者三成突然被要求增加,多出来几十万。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从预售到封顶,多数至少存在3个月以上的时间差。这意味着,从09年10月份以后购买期房的购房人多数都可能遇到这个问题。有业内人士计算,09年第四季度,北京商品房成交上10万套,就算按10%的比例计算,也至少有1万套商品房现在尚未封顶,这些购房人都要补交一倍首付款。如果这批首付款不能及时缴纳,或者购房人无力承担,就只有退房。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二套房贷款政策把改善性和投资性需求都归为投机,归入应该被抑制的范畴,的确有一刀切之嫌,但这条政策的出台也是无奈之举,“如果口子一开,投机购房就很难控制了。”但他认为,虽然理解政府的苦衷,但是针对目前赵女士等人遇到的情况,还是应该按购房合同的时间区别对待,毕竟这些人的购房行为发生在鼓励改善性购房的09年,而且为房地产业的繁荣做了贡献,现在再按抑制政策执行房贷,的确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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